您现在的位置是
首页
>> 单位工作 >> 诗墙荣誉
全国第一个『诗词之市』

发布日期:2010-05-26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
  最近,中华诗词学会批复,授予澧县、安乡“诗词之乡”称号。批复充分肯定了两县在创建诗词之乡工作中所取得的显著成绩。批复说:两县“为弘扬传统文化、推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”。这是继汉寿县于2002年获得此殊荣后我市又获得的两个“诗词之乡”称号,为我“诗词之市”争得了荣誉。

  (常德市诗词学会供稿)



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2009 — 2010 版权所有 :常德市中国常德诗墙管理处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、转载
主办:常德诗墙管理处 电话:0736—7255123
地址:湖南省常德市沅安路42号 Email:cdsqglc@changde.gov.cn
技术支持: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湖南子软科技有限公司
建议:IE5.5,1024×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